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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拆迁律师:两处房屋在拆迁中被认定为“违建”并强拆?法院:违法

  合法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情况在征地拆迁中并不少见。从律师办案的过程中来看,有的征收方为急于推进征收工作,通常会在被征收人还对补偿标准有异议,而迟迟不愿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就直接把被征收人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然后再以“违法建筑”的名义,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

  我们都知道,房屋一旦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对被征收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仅被征收人拿不到相应的拆迁补偿,而且还面临着房屋被征收方随时强制拆除的情况。所以,在征地拆迁中,如果征收方把自己家的房屋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了,被征收人一定注意。那么房屋被征收方以违法建筑的名义强制拆除时,作为被征收人又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以凯诺律师办过的相关案例来告诉大家

  周某是浙江省宁波市某区的村民,其在该村有两处房屋,其中一处建筑面积为62平方米,是周某通过合法手续向其弟购买所得,另外一处是周某通过向相关部门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建造的房屋。一直以来,其所拥有的两处房屋都安然无恙,也没有相关部门说是其的房屋是违法建筑,并没有针对房屋作出什么行政处罚等。

  但在前几年,当地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了周某房屋所在地的部分土地和房屋。征收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可是周某就此次征收的补偿标准却有不同的看法,其认为,补偿标准太低,没有保障自己以后的生活水平,所以周某便没有同意与征收方签订协议。

  然而征收方为了推进征收工作,在周某拒绝签订协议后,便把其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并给强制拆除了。在房屋被强拆后,周某深知凭自己的力量是无法与他们对抗的,于是便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经过几番查找与对比以后,周某与凯诺拆迁律师取得了联系,经过凯诺拆迁律师的一番解答,周某知道了其中的缘由。随后,其便直接委托了凯诺拆迁律师。

  凯诺拆迁律师在介入该案件后,又针对周某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收集到的新证据,重新对整个案件进行了分析,随后便指导周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最终,法院采纳了凯诺拆迁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了街道办事处对周某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在庭审过程中,凯诺拆迁律师认为,在周某对评估单中的价格有异议,未同意搬迁的情况下,街道办事处自行强加上周某愿意先拆除房屋后确认补偿的意愿,很明显违背了周某真实的意思表示。另外,对于街道办事处在未依照法律法规对周某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未告知周某相关的听证、陈述及申辩等权利,且没有证据来证明周某的房屋是违法建筑的情况下,将周某的房屋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予以拆除,这显然是不合法的,侵害了周某的知情权和财产权益。

  综合本案来讲,街道办事处未严格遵照征收程序,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未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即对周某的房屋作出了强制执行决定行为,超越了法定职权。

  那么一般情况下,违法建筑应当要怎么拆除呢?相关部门应当要保障当事人什么权益呢?

  根据《行政处罚法》中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另外再根据《行政强制法》中的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本案中,街道办事处在未履行任何前置程序的情况下,便将被征收人周某的房屋给直接拆除,很明显给周某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对此,凯诺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在实践征收中,一旦遇到相关部门在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将自己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且强制拆除了,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强拆现场的照片、录像,强拆后的房屋现状照片、录像等,然后尽快拨打110报警,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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