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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违法建筑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后,是否应当对当事人进行赔偿?

  违法建筑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城镇,不管是在哪个城市的角落都普遍存在。对于有点儿知识、法律意识的人都知道,无论你是在农村建房,还是在城镇市区建房,不管你建的是什么样的房屋,用来干什么,在开始施工之前都需要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相关的证件,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对于在农村建房的,要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涉及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还办理审批手续,对于利用国有土地搞建设的,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只有依法依规办理了这些手续之后,建设工作才能正常开展。

  但是在律师办案的过程中发现,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就建房(住宅、工厂等其他构筑物、建筑物)的情形并不在少数。但没有办理相关的建设手续,审批手续,从原则上来说自然也就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中的规定,日后一旦被举报、被投诉,被相关部门在环境整治,或者是遇上拆迁之后发现,那无疑必定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一旦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相关部门就有权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此类房屋进行处置,比如要么被责令限期整改,被罚款,要么被没收,拆除。

  不过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过,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比如前期的调查、认定环节是必不可的。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根据《行政罚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政策要求,需要结合房屋的实际情况来进行,不能公凭房屋有证或无证来直接认定房屋的合法性,对于确实是违法建筑的,在作出强制拆除之前也需要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以及对相关行政处罚进行救济的权利。

  然而实践过程中,极个别的相关部门在对违法建筑进行处置时,往往并不会按照法律规定的,政策要求的履行自己的职责,而是直接以无证,未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为由,就对当事人的房屋判了“死刑”,并直接依据自己作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在救济期限还没有到的情况下,强制拆除了违法建筑。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的孙某在线上咨询凯诺律师说,自己在2016年的时候,在当地某村庄建了一处加工厂。加工厂建好之后一直经营到2024年。在此期间从来没有人来过加工厂说加工厂是违法建筑的事儿,然后在2024年10月份,突然就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自己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说自己的加工厂建在了宅基地上,没有办理相关的建设手续,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违法建筑,要求在一个星期内自行拆除。

  由于孙某并不了解具体的情况,况且相关部门突然就对自己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孙某觉得很是不可思议,所以孙某便没有按照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中的要求去做,也就是没有自行拆除房屋。但是让孙某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星期之后,相关部门就带着十几个工作人员,直接连夜拆除了加工厂,加工厂里的设施、设备也因强拆被全部毁坏,这给孙某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合法建筑,也就是有产权证,有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房屋只要被违法强制拆除,那么当事人则是可以直接针对他们的强拆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请求法院判断确认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等法院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之后,当事人可以依据生效的判决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但是对于违法建筑要是被违法强制拆除以后,当事人是否可以要求进行赔偿呢?

  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有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只要是违法建筑,不管是不是违法强制拆除的,都不应该要给予赔偿。那么违法建筑被违法强拆之后,当事人就真的没有权利要求赔偿吗?

  答案显然不是的。

  在相关的司法案例中明确指出,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在行政职权行使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我国立法、行政、司法所要实现的共同目标。现阶段,我国法律法规从实体到程序,对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区别于针对公民权利保护的“法不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是行政机关行使国家公权力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这些准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职权行使过程中,即使面对违法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也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违法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行政机关应予赔偿。

  那也就是说,不管房屋是否是违法建筑,还是合法建筑,相关部门都不能一拆了之,其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不能因是违法建筑,就直接强制拆除。因此,在对违法建筑实施拆除行为时,如果相关部门并没有遵守基本的准则,违反法律法规给当事人的合法财产造成损失时,即使房屋是违法建筑,也需要对当事人的合法财产予以赔偿,不能以是违法建筑就逃避赔偿责任。

  所以,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如果自己家的房屋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就是确实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没有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等,那么在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时,一定要注意,即注意相关部门是否有依法保障自己陈述、申辩的权益,是否有保障自己的救济权等,如果没有,相关部门直接强拆了房屋,对于毁坏室内物品以及其他合法财的,当事人可以马上针对他们的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要求他们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中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总之,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如果遇到比较棘手的问题,一定要马上咨询专业律师,若是收到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之类的文件,若想保住房子,建议尽快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文件,避免房屋被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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