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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拆迁律师:征地拆迁中的三种“套路”,你遇到过哪一个?

  经常有人说“被征收人走过最远的路就是征收方的套路”。事实上,从实践过程中来看也确实如此,个别征收方为了降低征收成本,或者是尽快实现征收目的,通常就会采取各种各样的办法来针对被征收人,尤其是在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标准有很大异议,认为补偿不合理而迟迟不愿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不愿意搬迁的情况下。

  所以,在征地拆迁中,作为被征收人要提高警惕,对于征收方所实施的每个征收行为,每个征收细节都要格外地注意,尤其是在自己家房屋存在各种问题时,比如说房屋没有产权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是在七八十年代始建的,房屋墙体有问题等等,因为在征地拆迁中,经常有征收方会以房屋无证等为由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来推进征收工作,降低征收成本。因此,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遇到房屋被征收以后,一定要注意以下三种最常见的征收行为,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

  一、你的房屋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

  “你房屋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对于这句话,想必遇到过征地拆迁的被征收人应该都知道,且也都非常的清楚,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后果是什么?房屋只要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被征收人不仅随时面临着被强制拆除的情况,而且被征收人也有可能拿不到任何的补偿。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房屋被征收方认定为违法建筑还是有一定影响的。但是征收方说你的房屋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就真的是违法建筑了吗?

  事实上并不是的。首先,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可不是那么随意的,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法律法规上都有明确的规定,不能直接以房屋无证为唯一依据来认定。其次,并不是所有的无证房屋都是违法建筑。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征收方将被征收人的无证房屋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很有可能也是一种“套路”。

  无证房屋在生活过程中非常常见,但我们也一直在强调,并不是所有的无证房屋都属于违建,征收方都可以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一般情况下,如果无证房屋是在七、八十年代建成的,甚至说是更早等,那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征收方就不宜将此类房屋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而且在遇到拆迁之后,也需要按照合法建筑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

  因此,凯诺拆迁律师这里提醒大家,在遇到房屋征收之后,对于征收方把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的行为一定要注意,尤其是在征收方前期已经将房屋进行登记,后又因被征收人觉得补偿不合理而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再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征收方的这种操作就很有可能是为了推进征收工作,从而才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此时作为被征收人一定要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对于收到征收方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如果自己不懂法,建议尽快让专业律师介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避免房屋被征收方依据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给违法拆除。

  二、你的房屋是危房,马上搬出

  “你的房屋是危险房屋,已经不能住人了,马上搬出去”。对于这句话,想必绝大多数被征收人也是非常清楚的。一般情况下,在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并不都只是砖混之类的房屋,有的还是土坯房,这在农村地区,尤其是西北地区非常常见。

  但从征地拆迁中来看,有的征收方会把这类房屋全部一律鉴定为危险房屋。所谓的危险房屋就是指房屋已经不能住人了,会对老百姓人身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的房屋。那么一旦被鉴定为危险房屋,那不用多说,拆迁补偿肯定会大打折扣,所以只要房屋被鉴定为危险房屋,多少也都会对被征收人的权益产生一定的影响。那么,只要是土坯房,只要房屋比较老旧就一定是危险房屋吗?

  当然不是的,房屋是不是危险房屋并不能只从房屋是不是土坯房屋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判断房屋是不是危房需要从房屋的整体结构等来判断,比如房屋墙体有没有非常严重的裂痕,或者是房屋整体结构有没有发生较大的变化等,如果房屋不存在整体结构倾斜,墙体没有较大的裂痕,不管是不是土坯房,从原则上来说就不宜直接认定为危险,需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

  所以,实践过程中如果广大老百姓遇到征收方为了降低征收成本,将所有的土坯房屋,或者是其他比较老旧的房屋直接鉴定为危险房屋,要求被征收人马上从被征收房屋内搬出去,被征收人一定要马上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针对相关部门对自己作出的紧急避险通知等之类的文件,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可以尽快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院撤销该文件。

  三、你再不搬迁,就强制拆除房屋

  除此以外,有的征收方为了尽快实现征收目的,就以言语威胁被征收人,比如“你再不搬迁,拆迁补偿会比现在还低”要么就是“你如果现在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就强制拆除房屋”等等。实践中,有的老百姓一听到征收方要降低征收补偿标准,或者是房屋要被征收方强制拆除,就会十分地害怕,连忙就跑去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这里凯诺拆迁律师想要告诉大家的是,补偿标准不是征收方想怎么确定就能怎么确定的,房屋也不是征收方想拆就能拆的。一般情况下,对于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征收方想要强制拆除,需要在给予被征收了合理、公平的补偿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其无权直接强拆。所以在遇到征收方以这样的言语来威胁你时,千万不要轻易地相信,一旦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那么日后想要维权,就会变得非常的困难。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跟大家说的是,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对于征收方的征收行为一定要注意,一旦遇到征收方以房屋是违法建筑、危房等为由,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征收人要马上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千万不要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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