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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拆迁律师:在拆迁中,遇到这三种行为,一定要注意对于征地拆迁,事实上广大老百姓都比较了解,这也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必要手段,通过征地拆迁不仅可以让部分老百姓的生活有一个较大的改变之外,还可以拉动地方经济,甚至还可以让城市面貌有 一个较大的提升。 但是我们也知道,只要启动征地拆迁,必然也就会涉及到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着国家利益。所以,对于征地拆迁,我们也一直在强调,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方应当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推进征收工作。 然而从实践过程中来看,由于征地拆迁涉及较大利益,且活动本身就比较庞大,所以其从征收到结束往往会涉及很多个征收环节、征收程序,最主要的是,为了避开这些繁琐的征收细节,个别征收方往往会为了尽快实现征收目的,从而省略掉这些环节。那么,在征地拆迁中,征收方通常会走哪些捷径呢?他们的这些行为有没有可能会被法院判违法呢?下面凯诺拆迁律师就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来告诉大家 一、以拆违促拆迁 在征地拆迁中,以拆违促拆迁是很常见的一种逼迁行为,而这种行为通常发生在被征收人因补偿不合理而拒绝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个别征收方便会为了尽快拿到土地,实现征收,从而将被征收人住得好端端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并针对被征收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或是通知书,要求被征收人限期拆除或是整改。 有的被征收人在收到这两份文件中的其中一份时,由于不知其意义,所以会直把房屋自行拆除。当然了,对于没有自行拆除的,被征收人可能还面临着被相关部门直接强制拆除的可能。 但其实,凯诺律师想要告诉大家的是,房屋是不是违法建筑不是相关部门口头上说了算的,也不是其想拆除就能拆除的,所以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决定)时,一定要审查这份文件的合法性,包括相关部门在作出这样一份文件时有没有入户调查,作出程序及送达程序是否合法等。 如果作出程序不合法,只要广大被征收人能尽快针对该文件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很大程度上法院也会依法撤销相关部门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决定)。 二、以拆危促拆迁 “你这房屋太老旧了,现在给予的补偿标准已经很高了”“你的房屋是危房,为了你的人身安全,限你三天内自行搬离危险房屋”等等,在征地拆迁中,相信这样的话被征收人应该能经常能听到。 但是对于征收方的这种说辞,显然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房屋过于老旧,并不代表该房屋就是危险房屋,换句话来说就是,如果房屋整体结构没有变型,也不存在墙体倾斜,有裂痕等,那么从原则上来说该房屋还是安全住宅。 而对于征收方以拆除违法建筑的时候不小心将合法建筑撞出一个洞或是裂缝的情况,这显然征收方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其很有可能就是想通过以拆危的方式来促进拆迁。 因此如果大家遇到这种情况,且收到相关部门作出的拆除危房屋的相关通知文件时,一定要仔细地斟酌,及时地审查他们作出该文件的过程,然后马上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直接强拆房屋 除了以上两种行为外,直接强拆,什么文件也没有作出,法院基本上也都会判强拆当事人房屋的相关部门的行为违法。根据法律法规,在被征收人拒绝交出房屋或是土地的时候,征收方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凯诺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如果遇到房屋被直接强制拆除,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尽快地收集证据材料,然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将房屋强拆,只要被征收人起诉,法院基本上也都会判违法,等强拆行为被判违法后,那么被征收人便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