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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拆迁律师: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时,存在哪两种情况被征收人要注意

  实践过程中,如果广大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遇到征收方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也没有考虑到房屋是否是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招商引资等问题的情况下,就将房屋口头上直接以没有办理相关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定建设许可,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任何的补偿,那么被征收人此时一定要注意,这很有可能是征收方的套路之一,尤其是房屋存在以下两种情况时

  1、房屋是因历史遗留问题所造成

  在认定房屋是否合法的过程中,如果房屋是因历史遗留问题所造成的,那么从原则上来说,相关部门就不宜直接将该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从而不予补偿。反之,还需要对该房屋进行认定,并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

  2、因招商引资建设的房屋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相关部门为了拉动地方经济,常常会通过招商引资在当地创办各种建设活动,有的企业或者是个人,基于对政府的信赖,所以便会积极地投入到相关建设当中。但是事后又会被相关部门以各种理由(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开始对企业、个人进行处罚,甚至无理由的强迫当事人拆除房屋等,尤其是当遇到拆迁时,这种情况便非常地多见。

  对此,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如果自己家的房屋存在招商引资的问题,那么在收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一定不要慌张,要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当时招商引资的情况,以及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沟通进的录音等,同时,也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尽快撤销行政处罚决定,避免房屋被强制拆除。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在拆迁中,往往会发生很多的问题,但是在认定房屋是否是合法建筑的环节上,被征收人一定要多加的注意,若自己家的房屋是七八十年代的老宅基地,或者是九十年代建的房屋,甚至可以说是更早时候建的,那征收方就不宜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不予任何的补偿,否则就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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