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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合高征预告〔2025〕5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蜀山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蜀麓社区蜀南庭苑社居委集体及陈小郢组、龚岗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蜀山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蜀麓社区蜀南庭苑社居委集体及陈小郢组、龚岗组,位置详见附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征收土地范围和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合肥市蜀山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的道路、公园绿地及成片开发类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三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市政公用类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用地,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片区八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7月14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后,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将组织蜀麓社区服务中心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蜀麓社区蜀南庭苑社居委集体及陈小郢组、龚岗组范围内,采用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fss.gov.cn/public/organIndex/13751 .html)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蜀麓社区服务中心,联系人:李主任,联系方式:65735293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来源:中国合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