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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拆迁律师:土地征收预公告一般是在什么时候发布?

  在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前,一般情况下,征收方还要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征收预公告是集体土地征收中,征收方需要发布的第一份文件。一般情况下,该文件通常是在相关部门确定了征收范围之后发布的,也就是选定了建设项目用地之后,才会发布的一份文件,不是在建设项目出来之际就发布的,也不是具体的征收工作都已经开始好久了才发布的。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后,那么说明相关部门已经确定了具体的征收范围,此时作为被征收人就需要通过土地征收预公告来查看自己家或者是土地有没有在征收范围内。如果在,那么就要注意征收方下面的征收程序,也就是补偿安置方案的发布程序,有没有实地对土地现状调查等,这都是被征收人需要注意的。

  对于,迟迟没有见到土地征收预公告的,而是之后直接见到了补偿安置方案,那么这从法律上来说也属于征收程序违法。土地征收预公告的主要目的是,告知广大被征收人征收目的、征收主体、征收范围以及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等事项,如果延后发布或者不发布,对被征收人来说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不过,实践过程中,有的被征收人会把土地征收预公告与土地征收公告搞混,认为他们都是一份文件,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征收公告,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实有很大的区别。前者只有告知作用,不能起诉,但后者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被征收人可以针对违法征地行为进行起诉。

  另外,土地征收预公告是征收前置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程序,也是第一个征地程序,但是土地征收公告是征收前置工作完成之后才会出现的文件,如果征收方征地获得了批准,那么征收方就需要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告知大家具体的征收事项。

  因此,实践过程中,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征收方的这两个程序,缺一都是不合法的。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土地征收、房屋征收都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利益,所以如果遇到补偿问题、征收程序不合法等问题,那么一定要格外地注意,若有必要,建议尽快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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