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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拆迁律师:想要了解征收补偿,就需要看这一份文件

  在征地拆迁中,什么最重要?是补偿还是征收程序?对于这个问题我想每个人的回答都是不一样的。对于老百姓来说,也就是在被征收人的眼里,无论征收项目是什么,无论征收目的是什么,无论是谁实施征收,其觉得最重要的还是征收补偿。

  更明确,更通俗一点来说,就是补偿标准是多少,自己最终能拿到多少补偿,这才是广大被征收人最在乎,也最为关心的事情。那么广大老百姓在遇到土地征收或者是房屋征收时,如何知道此次征收项目的补偿标准是多少呢?

  事实上,被征收人想要了解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并不难,只要从一份文件中就可以大概知道每一项补偿内容的征收补偿标准,包括征收涉及房屋的补偿标准,搬迁费的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还有社会保障费的补偿标准以及其他相关的奖励、补贴的标准。

  而这一份文件就是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基本上会涵盖与此次征收相关的所有事项,包括征收范围以及征收范围内房屋、土地的具体情况,征收目的,具体的补偿方式和具体的补偿标准,被征收安置人员等等信息。

  所以,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在遇到土地征收或者是房屋征收之后,一定要注意征收方有没有在征收范围内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没有在相关部门的网站上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有补偿安置方案,建议被征收人将该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拍照、录像,若以后出现纠纷,那么该补偿安置方案则可以作为证据。

  事实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是征收方必须要依法主动公开的文件之一,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密码文化。

  比如在集体土地征收中,相关部门在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后,那么需要马上就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时间至少需要三十日。

  同样的,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单位时,相关部门也需要在征收范围内发布该文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补偿安置方案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之后需要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收到补偿安置方案之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也就是,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同样也需要在征收范围内公告至少30日。

  广大被征收人在征收范围内看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之后,如果有异议,认为该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补偿标准无法保障自己以后的生活水平等,那么被征收人则是可以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的三十天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如果在征收范围内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到过补偿安置方案,那说明征收方肯定是没有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在没有看到补偿安置方案的情况下,被征收人可以先询问征收部门,如果征收部门以各种理由拒绝公开,例如以补偿安置方案是密码文件不予公开,那说明这其中十有八九会有猫腻。

  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可不能坐着干等,因为我们前面已经提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想要了解各项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自己是不是被安置人员等都需要通过补偿安置方案来了解,所以当征收方没有主动公开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时,被征收人可要积极主动的获取该份文件。

  一般想要获得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了解具体的征收情况,那么最快速的一个方法就是尽快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这也是法律赋予我们老百姓的权利。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申请信息公开并非简单的一个法律程序,而且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也不是随意就可以向哪个部门申请的。

  所以建议大家,因征收方没有依法公开补偿安置方案而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尽量能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进行,这样可以少走很多的弯路,同时又能在短时间内拿到补偿安置方案,审查征收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及补偿安置方案的合法性。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对被征收人来说,无论是土地征收预公告,还是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亦或者是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评估报告等对其都非常的重要,所以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在征收中有没有这些文件,有的话文件是否是依法作出的,符不符合法律法规,有没有侵害到被征收人的利益,一旦遇到没有这些文件,或者是对这些文件有异议,那么建议大家一定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若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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