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专业的拆迁律师:征收中,如何获得合理的补偿?
不管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单位征收中,被征收人最在乎的往往是征收补偿合不合理,而不是征收程序合不合法。但对于征收补偿,全国各地都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征收方结合征收范围内房屋或者是土地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补偿标准,也就是结合土地现状调查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方拟定好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后,需要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至少三十日,征求老百姓的意见。但从实践过程中来看,绝大多数情况下,被征收人在看到补偿安置方案之后都会认为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且还有人认为,若按照该补偿方案中的标准对其进行补偿,那么则很有可能会导致自己以后的生活水还不如现在。 所以,很多被征收人日后则会直接拒绝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想要以此来让征收方妥协,提高征收补偿。但事实上,虽然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首先做的就是不要签订协议这件事,可这并不代表着征收方就会提高补偿。那么,在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被征收人如何争取合理的补偿呢? 首先,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间 补偿安置方案是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中征收方必须要依法公布的一份文件,而许多征收方也会依法主动的公开。所以在看到补偿安置方案之后,如果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那么一定要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如果绝大多数被征收人都有意见,还可以一起要求征收方组织听证会。在听证会期间,若补偿安置方案中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征收方还需要重新公布。 对补偿安置方案中的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这是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的权益,所以如果补偿标准不合理,或者认为补偿方案中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被征收人可一定要运用自己手里的权利,倘若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间,没有提出意见,那征收方便会认为您对补偿安置方案有没异议,从而依据补偿安置方案中的标准,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所以,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若想获得合理的补偿,一定要抓住维权时点,一旦错过,就意味着我们失去了一个救济途径。 其次,要做到知己知彼 在遇到补偿不合理的时候,有被征收人的情绪会非常的激动,要么找征收方闹,要么死活不松口。但事实上,这并不是争取合理补偿最适合的办法。由于被征收人与征收方的信息本来就不对称,所以在补偿不合理的时候,我们更应该要沉得住气。 也就是说,不要找人去闹,也不要与征收方发生口角,可以心平气和的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尤其是在征收方主动找自己协商补偿的时候,万不可拒绝。事实上,就算以后打官司,其目的也是为了找到与征收方谈判的机会。 所以对于征收方主动提出的协商补偿机会,被征收人要学会抓住。在具体谈判时,作为被征收人要尽量少说话,多听,也就是让征收方多讲他们对补偿这方面的看法,看他们最终有没有提高补偿的意识,随时观察征收方的言行。另外,在征收方说的时候,被征收人也尽量不要插话,被征收人一定要学会知己知彼,也就是要多了解对方在补偿上面是怎么想的,这是非常键的。 另外,在得知征收方对补偿方面的看法之后,若征收方转之问你心中的补偿是多少时,此时被征收人千万不要狮子大开口,同时也不要把自己心中的补偿报给征收方听,这很有可能是征收方为再次减少补偿辅的路,一旦被征收人说的补偿高了,就会给对方传达出一种无法通过协商来达成一致意见的信息,对于说的低的,那征收方也可能会借此机会再将补偿压低,这种情况实践中也是时有发生的。 因此,凯诺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在与征收方协商补偿时,一定要注意以上所说的几点,避免给自己造成更大的危害。 最后,尽快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双方就补偿事宜迟迟协商不下来的时候,此时征收方可能就会出现不耐烦的样子,尤其是在征收项目比较着急的情况下,为了推进征收工作,其便有可能随时强迫被征收人搬迁,比如开始断水、断电,恐吓被征收人等等,所以被征收人一定要提前保存好所有的证据,包括房屋的照片、录像,产权证等,这是非常重要的,然后马上咨询专业律师。 在补偿不合理的时候,不管有没有与征收方进行协商,都建议被征收人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在征收方出现违法行之前,就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只要提起了行政诉讼,绝大多数情况下,就可以抑制住征收方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当然遇到了也不要害怕,可以对违法逼迁现场进行录音、录像等。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利益,所以一定要注意征收细节,一旦发现补偿不合理,征收程序未履行到位等,建议尽快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