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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收补偿纠纷律师:征收方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强制占用土地怎么办?

  首先,地上附着物、苗木被强制清除以后,要马上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征收方侵害以后,被征收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俗话说,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所以如果日后被征收人想要针对征收方的违法侵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广大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一定要养成收集证据的习惯。

  一般情况下,在遇到征收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比如说地上附着物被强制清除,那么一定要收集强制清除时的现场照片,包括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之前的照片,同时还要收集土地使用权证,双方交谈时的录音等等文件。

  其次,马上报警

  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被征收方强制清除之后,被征收人要马上报警,尤其是在地上附着物、苗木等不知道是被谁给强制清除的情况下,报警是维权过程中必须要走的一步,通过报警我们可以第一时间知道是谁强制清除的地上附着物。

  对于报警之后,警察没有出警的,我们可以针对他们的行政不作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里需要提醒大家,地上附着物被强制清除之后,千万不要认为警察与征收方穿一条裤子就不报警了,这种思想是对被征收人不利的。

  最后,马上咨询专业律师

  地上附着物被强制清除以后,被征收人在收集证据,报警的同时也要马上咨询专业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自己分析一下案件情况,看看此次征收中是否还存在其他的违法行为,比如征收方是否履行法定的征收程序等,包括有没有在征收范围内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补偿安置方案,有没有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参与权等。

  如果存在这些情况,那么建议被征收人尽快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里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一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千万不要一味地等待,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期限是有限的,一般是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60天内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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