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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对黑土地保护又有了新规定!有这些情形要被判刑、罚款等

  土地是最为宝贵的资源,而黑土地则是所有土地中最为肥沃的土壤,有“一两土二两油”的比喻。所以不管是对土地(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林地、草地)还是黑土地的保护,我国都十分的重视。比如为了遏制住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有关部门就发布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等等文件。

  虽然我国利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耕地(农用地、草地、林地、永久基本农田、黑土地等),但是生活中仍然还存在违法占用土地开工建设的行为,而最为常见的就是,有人占用耕地擅自建设住宅,加工厂、养殖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商品房, 大型加工厂、企业,或者是利用林地、草地挖湖、造人工湖等,还有的则会直接占用黑土地,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住宅、加工厂,停车场、养殖场,甚至取土等。

  所以,为了进一步保护黑土地,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一共有十四条,已于2025年5月6日实施。该解释中明确了土地违法情形,明确了非法占用土地的认定标准和入罪标准,同时也明确了严重污染黑土地行为的处理等等。下面凯诺拆迁律师就结合该解释中的内容来简单地为大家浅析一下,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形,及如果非法占用黑土地等会触犯什么样的罪行。

  首先解释明确了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形

  根据该《解释》中的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属于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形。

  1、在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黑土地实施建房、建窑、建坟、挖湖造景等工程建设;

  2、在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黑土地上实施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3、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黑土地排放污染物、堆放废弃物等造成黑土地被严重污染;

  4、在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黑土地,改变被占用黑土地用途,造成黑土地毁坏。

  除此以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属于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1、非法占用并毁坏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黑土地三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并毁坏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黑土地六亩以上的;

  2、非法在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黑土地上取黑土五百立方米以上,或者非法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黑土地上取黑土一千立方米以上的;

  3、非法占用并毁坏黑土地,或者非法在黑土地上取黑土,数量虽未分别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按相应标准的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标准的;

  4、二年内曾因非法占用农用地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占用并毁坏黑土地,数量达到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实践中,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非常之多,不光仅有上面这几种情况。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不管是占用什么土地,不管是什么样的建设占用土地,都需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尤其是一些大型企业占用土地进行商业开发,或者是相关部门利用土地进行水利工程、教育、文化等基础性建设时,也需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如果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直接占用土地,那肯定是不合法的,如果情节严重,那么按照《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比如如果符合以上的情形,那么一旦被确认属于违法占用土地(黑土地)的情形,则会被按照刑法中的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中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由此可以得知,不管是老百姓个人,还是相关部门只要违反上面的法律法规,即出现上面的几种情形,比如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商品房,或者是大量的占用黑土地进行取土等,那么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可能会被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被拘役,并处罚罚单。

  所以,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在利用土地进行建设时,一定要依法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尤其是与土地征收相关的建设项目,一旦未依法依规的用地,那么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不仅土地会被收回,所建的建筑物会被拆除之外,相关责任人还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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