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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征地律师:房屋被强制拆除后,相关部门应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被强制拆除以后,请求法院让相关部门承担赔偿责任的,一般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通过合法程序被征收人获得的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其中,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那也就是说,被征收人在合法征收中获得的补偿是不能低于市场价格的,比如被征收房屋周边价格是五六千,那么被征收人所获得的这个补偿也是不能低于这个标准的。

  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被强制拆除的,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否则对被征收人来说就不公平。

  而房屋被违法强制拆除之后的赔偿,从原则上来说就不能低于通过合法征收的补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害,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发生时该财产的市场价格计算损失。市场价格无法确定,或者该价格不足以弥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可以采用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违法征收征用土地、房屋,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赔偿,不得少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

  也就是说,房屋被违法强制拆除后,被征收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的,法院在审理之后,判决给予被征收人的赔偿是不能低于其通过合法征收获得的行政补偿,否则就无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基本权益,同时也起不到对惩戒作用。

  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一点是,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是不一样的,不能混为一谈,行政赔偿的前提是行政行为违法,即行政行为侵害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行政补偿是行政行为合法。所以,房屋被强制拆除以后,千万不要以行政补偿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可能就会驳回你的诉讼。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利益,所以在遇到相关部门侵害自己合法权益时,被征收人要马上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比如房屋被强制拆除了,收到补偿决定等文件,那么建议尽快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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