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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安政征启公告〔202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安宁市2025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18.0317公顷,共涉及1个街道4个村(居)民委员会11个村(居)民小组,具体为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读书铺村民委员会读书铺村民小组、读书铺村民委员会塘房村民小组、太平社区居民委员会茨城居民小组、桥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哨上居民小组、桥头社区居民委员会糍粑铺居民小组、桥头社区居民委员会高枧槽居民小组、桥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太平新村居民小组、桥头社区居民委员会桥头居民小组、始甸社区居民委员会妥乐居民小组、始甸社区居民委员会新邑居民小组、始甸社区居民委员会马村居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4日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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