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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拆迁律师: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是否合法可从这四个方面来审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征收都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不管是征收集体土地还是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我国对此都制定了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中对征收拆迁程序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但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即使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在不少的征地拆迁项目中也还仍然存在着违法征收的行为,比如没有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参与权,肆意降低征收补偿标准,以各种理由强迫被征收人交出土地或者是房屋等等。

  所以,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在遇到征地拆迁后,尤其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一定要注意征收细节,并及时地审查征收程序有无违反法律法规。那么作为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应当如何审查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是否合法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

  一、征收项目是否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征收的前提必须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比如国防和外交建设,新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以及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等市政公用其他公共事业的建设。

  这里凯诺律师需要告知大家的是,征收项目是否是为公共利益,也是相关部门作出征收决定的前提,如果广大被征收人遇到的征收并非是因真正的公共利益,而是开发商主导的建设项目,那么从原则上来说,房屋征收决定则是不合法的,此时,作为被征收人则可以拒绝征收,拒绝交出房屋。

  二、征收项目必须要符合相关的规划和计划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实践中,如果广大被征收人发现征收项目不符合相关的规划或是计划,那么,从原则上来说,相关部门所作出的征收决定也是不合法的,此时,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则可以尽快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尽快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有没有对房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房屋拆迁评估在征地拆迁中非常重要。因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最终是由评估机构结合被征收房屋的情况评估一。所以在评估环节广大被征收人可一定要注意。

  所以在遇到征地拆迁以后,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评估机构有没有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自己有没有见到评估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说评估机构工作人员有没有实地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是否是自己协商选定的等,如果没有,那么,相关部门作出的征收决定或者说是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则就违反了法律法规,此时,作为被征收人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相关补偿费用是否是专款专用,有没有足额到位

  无论是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一般情况下,相关的补偿费用都必须要专款专用,且足额到位,这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也有明确的规定,该条例第十二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房屋是我们老百姓的合法财产,所以相关部门在征收之前,也应当要依法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这也是保障被征收人被征收以后的生活不发生改变唯一的方法,同时也是促进相关部门的征收能顺利地推进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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