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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拆迁律师:房屋拆迁评估方式有几种?

  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最在乎的就是自己能拿到多少补偿款,或者能拿到多大的安置房了。一般情况下,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既不是被征收人说了算,也不是由征收方说了算,按照法律上规定的,被征收房屋最终的价值是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则会作为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的主要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所以,对被征收人来说,评估环节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大家在遇到征收时,一定要格外地注意,万不可懈怠。不过话又说回来,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尤其是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机构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评估机构工作人员需要结合房屋的实际情况,选择有利于被征收人的评估方式,展开评估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的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那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评估方法一般主要有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以及假设开发法等四种,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在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时,需要进行分析,需要选择对被征收人较为有利的评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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