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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拆迁纠纷律师:城中村改造中,一定要知道这几点城中村改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升老百姓的生活质量,改善其居住环境。不过,按照去年相关部门在相关文件中提到的,城中村改造需要从实际出发,采取拆除重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推进。 对于涉及拆除重建的,相关部门需要严格按照要求推进,不能以任何理由强迫老百姓搬迁上楼,不能以任何方式让老百姓搬迁。当然了,若想在城中村改造中不吃亏,拿到合理的补偿,老百姓自己也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大家都签我也签 城中村改造是民生工程,一般情况下,只有达到了签约比例才能申请改造,才能启动改造工程。具体的签约比例是多少,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是签约比例必须要达到92%,有的则是80%、85%,有的甚至则是需要达到95%才可以申请改造。 但无论地方规定的签约比例是多少,作为被征收人一定要认真对待,千万不要看见别人签了协议,自己也就签了协议,这对自己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一旦日后签约人数达到了地方规定的比例,那么该协议马上就产生了法律效力,相关部门就会按照协议上面的补偿数额对自己补偿。 二、补偿不合理,非得拖到房屋被强拆 城中村改造虽然是一项民生工程,但是在此过程中,也会出现相关部门强拆被征收人房屋的情况,尤其是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时候。拆迁补偿不合理,是非常常见的法律问题,而且无论是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还是其他普通的征地拆迁,许多被征收人都会认为拆迁补偿特别的低,于是便选择了拒绝与他们签订协议。 按理说,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被征收人的权利,也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最直接的方式。但是,在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有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就是一味地等待,希望通过这种拖延的方式,来试图让征收方提高拆迁补偿。可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如果在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什么都不做,只是就这样干巴巴地等着让征收方主动提高补偿,那就是天方夜谭。因为,这种等待不仅不会提高补偿,而且房屋还有可能会被征收方给直接强拆。 虽然,房屋被强拆后,被征收人仍然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但相对于房屋没被拆之前来说,房屋被强拆后再维权,会给维权增加难度。所以,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城中村改造中,如果遇到补偿不合理,在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听听律师的意见,倘若有必要维权,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别人选择安置房自己也选择安置房 另外,城中村改造中,被征收人也是有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产权置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许多被征收人在选择补偿方式时,会非常的迷糊,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选择哪一种补偿方式才好,于是便就观看别人都选什么,于是自己也就跟着选择什么补偿方式。 但是这里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究竟是选择货币补偿,还是选择安置房,需要结合被征收人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看,不要盲目地看别人选择什么,自己就选择什么,这其实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一旦日后出现问题,想要再反悔重新选就不太可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