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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谁有权拆除违法建筑?拆除违法建筑时必须要履行哪几个程序?

  在环境整治或是征地拆迁中,常常有当事人的房屋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房屋一旦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当事人就会面临着房屋被无偿拆除的情况。不过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可不是一声令下就能拆除的,而且也不是谁想拆就能拆的。

  对于国有土地上违法建筑的拆除主体,一般是城乡规划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以及非法临时建设(建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可以结合具体的情况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等处罚。

  而对于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通常来讲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也就是,这些部门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调查认定和处罚,另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也是有权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和认定、处理的。

  而对于拆除程序,一般则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在调查认定之后房屋确实是违法建筑的,需要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或是通知书是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之后,相关部门必须要走的一步。实践中,如果当事人没有收到这样一份文件,房屋便被强拆,那拆除行为指定是不合法的,此时,当事人一定要马上拿出手机,对强拆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然后报警,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倘若收到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那么一定要重视起业,因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是一份对当事人权益产生实际影响的文件,所以,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时,可以在收到该文件之日起的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且也没有自行拆除房屋,那么,相关部门可能就会直接强制拆除当事人的房屋。因此,凯诺律师在这里再次提醒大家,一旦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一旦收到相关部门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一旦认为该文件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那么,我们一定要尽快通过法律途径守住房子,尤其是房屋在征地拆迁范围内时,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谈判的机会。

  其次,当事人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之后,若没有自行拆除,也没有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相关部门需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催告

  对于当事人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没有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自行拆除房屋的,相关部门在强制拆除房屋之前还需要针对当事人作出书面的催告书。这一份催告书同样也要依法送给当事人。没有这一份催告书,相关部门便强制拆除当事人房屋的行为同样也是不合法的。

  最后,在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之前,相关部门需要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决定

  在进行催告后,倘若被征收人仍然没有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话,相关部门(或是征收方)要想尽快完成相关工作,那么,还必须要作出书面的强制执行决定书。

  当事人收到行政强制决定书以后,那么应当要第一时间重视起来,因为强制执行决定书同样也是一份影响当事人权益的文件,倘若对该文件置之不理,那么,就会加大房屋被强制拆除的风险,所以,当事人一定要在收到该文件后的法定期限内,马上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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