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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纠纷专业律师:征地拆迁中,哪些行为可能会被法院判违法?我们一直在强调,土地征收、房屋征收需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程序推进,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由于征地拆迁项目所涉及人数较多,面积较广,对于征收方来说压力比较大,所以,往往会存在征收方未将相关的征收程序落实到位的情况。但是,需要广大被征收人注意的是,如果出现以下这些行为,大家一定要注意,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确认他们的行为违法。 一、以拆违促拆迁 以拆违促拆迁在征地拆迁中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行为。极个别的征收方为了能尽快实现征收的目的,往往会对个别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那意味着被征收人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了。 但其实,凯诺律师想要告诉大家的是,房屋是不是违法建筑不是相关部门口头上说了算的,而是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调查、认定程序,在认定之后,相关部门也不能想怎么拆就怎么拆,不过,不管他们的行为是否合法,广大被征收人都一定要注意,可以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决定)时,审查这份文件的合法性,包括相关部门在作出这样一份文件时有没有入户调查,作出程序及送达程序是否合法等。 如果没有,那么只要广大被征收人能尽快针对该文件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很大程度上法院会在审理后依法判决相关部门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或是撤销相关部门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决定). 二、以拆危促拆迁 有的征收方在被征收人非常不愿意搬迁的情况下,就会动用语言威胁,试图让被征收人尽早搬离房屋,而有的被征收人则不吃这一套,死死守住自己的房子。 但是面对这种情况,征收方则不会妥协,而是动用大型工具,如大型挖掘机将被征收人家中好端端的房屋挖出一个洞来,或是撞出几道裂缝来,然后再将被征收人家中的房屋通过危房鉴定公司,鉴定成“危房”,并针对被征收人作出拆除危险房屋的相关文件。 实践中,如果大家遇到这种情况,且收到相关部门作出的拆除危房屋的相关通知文件时,一定要仔细地斟酌,及时地审查他们作出该文件的过程等。 三、直接强拆房屋 除了以上两种行为外,还有一种就是直接强拆,在什么文件也没有作出的情况下,直接强拆房屋,法院基本上也都会判相关部门强拆当事人房屋的行为违法。 根据法律法规,在被征收人拒绝交出房屋或是土地的时候,征收方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实践中,个别征收方却为了省事,会在未保障被征收人各项权益的情况下,直接以各种理由给强制拆除。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此时被征收人一定要尽快地收集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强拆,法院基本上也都会直接判违法。等强拆行为判违法后,那么被征收人便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以生效的判决书为依据,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