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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拆迁律师: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中,要注意哪些细节?

  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广大被征收人在遇到之后,一定要注意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中的一些细节。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如果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会让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所损失。那么,广大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要注意哪些细节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1、评估机构绝非是征收方选定

  被征收房屋价值绝非几张图片就可以判断的,而是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那么,此时,选评估机构就非常的关键。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评估机构是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选哪家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说了算,绝非是征收方选定。

  这点对于刚刚遇上征地拆迁的被征收人来说一定要知道,对于还没有遇上征地拆迁的老百姓也应当要提前的了解一下。实践中,如果评估机构是征收方选定的,被征收人压根就不知道,那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就有待商榷。

  2、土地现状调查必须要有被征地农民参与

  土地现状调查必须是实地(现场)调查,必须要有被征地农民的参与,同时,土地现状调查表必须要与被征地农民共同确认,只有深入其中,才能更好的反映出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数量价值,反之,如果没有经过实地调查,那则无法体现出树苗等的真实情况。

  对此,凯诺律师也希望大家能积极地参与到其中,千万不要觉得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自己参与了也就是那么多,不会有所改变。事实上,并非是这样的,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有的征收方为了降低征收成本,通常会以各种理由减少地上附着物的总量,减少土地总面积,所以,大家一定要参与其中,一旦发现征收方的出具的土地现状调查表有漏洞,一定要及时地指出来,否则日后必定会对整体的补偿有所影响。

  3、补偿安置方案必须要征求老百姓意见

  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征收中,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的补偿安置方案均需要征求老百姓的意见。也就是说,相关部门拟定好补偿安置方案后,需要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至少30日,在公告期内,如果广大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标准有异议,那么则可以提出书面的意见,并要求相关部门举行听证会,这是被征收人的权利。

  实践中,由于相关部门将征收程序没有落实到位,许多被征收人并不知道其还有这一权利,所以便就错过了可以提高补偿标准的一个机会。

  4、评估方式必须是对被征收人有利的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高与低除了取决于评估机构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以外,还取决于评估方式是否正确,如果评估方式不对,那被征收人最后得到的补偿也会随之而低。一般情况下,被征收的房屋为住宅的,一般评估方式应当为市场比较法,这样对被征收人来说会比较的有利,但是实践过程中,有的评估机构则会选用成本法等其他方法对住宅房屋进行评估,这显然无法体现出其真实的价值。而对于经营性用房,一般则适用于收益法。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评估环节对被征收人非常重要,一旦发现评估环节存在猫腻,如住宅房屋的价值偏要以成本法来进行计算,此时,作为被征收人就一定要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针对这样的违法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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