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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2024年征地拆迁中,这几种拆迁行为一定要重视

  想必大家都知道,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都会涉及巨大的利益。所以,严格来说,征收方应当要依法依规地推进征收工作。

  然而实践过程中,却出现了各种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的征收方为了降低征收成本,往往会采取各种措施,来达到他们的目的,尤其是针对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和房屋未经过登记的被征收人,我们常见的几种手段就是以下三种,也是广大被征收人常常遇到的

  一、让生面孔的人悄悄探访民意

  想必大家都知道,无论是土地征收还是房屋征收都会涉及较大的资金利益,所以,在拆迁初期,可能有个别征收方会为了降低征收成本,从而在老百姓身上“开刀”。比如在谈拆迁补偿事宜之前,先以老百姓对等的身份进入到村庄内,打探老百姓的口风,也就是打探被征收人的意愿,然后再根据被拆迁人的意愿去调补偿标准,然后再找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尤其是在只有个别被征收人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就会非常地多见。

  但是,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对老百姓而言,若想在征地拆迁中拿到合理的补偿,就必须要对征收方发布的所有文件引起重视,同时也要对陌生人进行防范,尤其是那些故意讨好你的陌生人,这很有可能就是来打探你口风的,对于这样的人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进入他们的圈套之中。

  二、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

  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是征收方惯用的手段,从征收中来看,为了降低征收成本,征收方会在未经调查、认定等程序的情况下,直接口头上将这类未经登记的房认定为违法建筑,以被征收人的房屋没有办理房产证,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等,将被征收人的房屋扣上“违建”的帽子,然后以“违建”给予被征收人补偿,甚至是不予补偿。

  对此,凯诺律师需要在这里提醒大家,房屋是不是违法建筑征收方口头上说了不算,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实践中,如果有征收方在没有弄清楚情况的情况下,以一纸通知告知被征收人的房屋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那么这很有可能是征收方想要降低征收成本从而想出来的办法。

  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轻易地相信征收方的这种行为,更不要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内容自行拆除房屋,房屋一旦拆除,那么我们就失去了谈判的筹码。针对相关部门的这种行为,我们可以选择马上咨询专业人士,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依法争取合理的补偿。

  三、将房屋鉴定为危房

  在征地拆迁中,房屋被鉴定为危房,也是较为常见的,其目的可以说是很明确的,通过这种方式方法,不仅可以尽快地完成拆迁工作,而且还可以实现低成征收的目的。但这里需要告诉大家的是,倘若被征收的房屋真是已经好多年不居住的旧房屋,且房屋整体结构已经严重变形,损坏的话,那么,被鉴定成危房也无可厚非,可如果房屋是近几年才新建的,或者说是房屋外部虽然比较老旧,但是房屋整体结构仍然比较牢固,没有出现变形,仍然可以住人时,那么相关部门就以“紧急避险”为由,将房屋鉴定成危房,让被征收人尽快搬迁,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我们从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可以了解到,只要房屋整体结构没有变形,仍然是可以居住的话,那么房屋就不属于可以拆除重建的危房。因此,实践中,相关部门以各种借口将安全可住的房屋以一纸通知鉴定成“危房”显然有两种目的,一是为了尽快完成征收工作,二是为了降低征收成本。

  所以,当大家在遇到相关部门无缘无故地将房屋弄成危房的行为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并就此问题马上咨询专业人士,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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