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热线:400-678-5000

首页 >> 拆迁法律知识 >>律师说法 >> 北京农村拆迁律师:以征代征,租出去的土地还能要回来吗?
成功案例
更多
站内推荐
更多
详细内容

北京农村拆迁律师:以征代征,租出去的土地还能要回来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违反法律法规的租地行为,其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此时村民则就有可能要回自己的土地。

  实践中,如果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的事情,没有结果,土地也仍然继承被占用着,没有退回,那么被征地农民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依法追究他们的责任。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涉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应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Copyright 2014-2025,www.kncqls.com,All rights reserved

400-678-5000

免费咨询热线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游泳场北路9号中润佳商务大厦四层


邮箱:bjcls@163.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8010697号-2 

手机:18601155977

版权所有: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8010697号-2   www.kncqls.com,All rights reserved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