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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征地中,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相关的几个细节,一定要注意

  

  一说到征地拆迁,有的人便兴致勃勃地开始侃侃而谈,如大家所说的那样,征地拆迁可会是涉及老百姓、单位、企业、组织以及其他公民的权益,所以在遇到征地拆迁时,被征收人一定要认认真真地对待,仔仔细细地审查各个征收细节,尤其是对需要签字的文件,容不得一点马虎,否则就有可能会让自己的财产有所损失。那么,面对征地拆迁,有哪些事项是需要被征收人注意的呢?下面我们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中心,来告诉大家。

  首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是依据以下两份文件拟定的

  (1)土地现状调查表

  土地现状调查是集体土地征收中必须要有的一步程序,通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实地对土地现状进行调查这个环节,便可以知道土地的权属、土地面积(亩数)、青苗的种类以及数量等,在弄清楚了这些,那么便可以更准确的知道补偿标准是多少。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实地调查后,需要出具一份调查表,并且就调查表与被征地农民一同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现状调查需要被征地农民参与到其中,如果事先征收方未告知被征地农民有这一程序,那就侵害到了被征地农民的参与权。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集体土地征收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也是不能少的,这也是法定程序之一,如果社会风险稳定评估中发现土地存在一定的风险,那么需要针对该风险提了措施。

  在完成这两步以后,相关部门需要按照土地现状调查表和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这里就需要提醒大家,一旦发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非是结合实际的情况拟定的,或是未按照土地现状调查表中的结果等拟定,那么被征地农民则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有征求老百姓意见

  拟定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后,征收方需要在征收范围内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公告至少30天。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之所以要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其目的就是为了征求老百姓的意见。也就是说,如果大家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的补偿标准有异议时,那么可以在该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的30天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这里之所以说要在30天内提出意见,是因为有的征收方在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没几天后便就自行撕毁了,所以,大家在看到该补偿安置方案后,可以先进行拍照,然后拿回去之后,慢慢研究,只要在法律规定的30天内提出自己的意见,不超期,那该意见就可以视为有效意见(当然最终能不能被采纳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倘若没有在30天内提出自己的意见,那征收方就视为你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异议,从而依据该补偿标准对你进行补偿。

  再者,听证会不能少

  当然了,如果绝大多数被征地农民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的话,那被征地农民则可以申请听证,征收方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组织听证会,并且要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实践中,如果有相关部门对老百姓提出的意见或是听证要求视而不见,那被征地农民可以直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要求他们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最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是否完整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集体土地征收中对被征地农民影响较大的一份文件,所以若想最开始就不吃亏,那一定要把这一份文件“吃得透透的”,包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应当要有哪些内容等。

  一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办理补偿登记安排等内容。所以,大家在看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可以先审查一下内容是否完整,倘若内容都不完整、不明确,那前面三点也就可想而知了。

  总之,凯诺律师想要说的是,征地拆迁事关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所以,一定要对细节和救济时间把控好。一旦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那么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律师,让律师帮助自己分析分析情况,当然如有必要也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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