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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征地过程中,别人家的调查结果和评估报告可以看吗?

  

  土地现状调查、被征收房屋情况调查和评估是征地拆迁中不能少的程序,且调查和评估后,相关部门需要出具土地现状调查表和评估报告,缺一不可。

  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可实践中,有的被征收人在相关部门出具评估报告或是土地现状调查表后,总认为自己家的不合理,于是就想看看别人家的评估报告或是土地现状调查表,这样才可以消除自己心中的疑虑。

  近日就有当事人咨询这方面的问题,说自己家的三亩耕地被征收,前不久有相关人员要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调查,于是自己就陪他们一同前往耕地,可是出具土地现状调查表后,自己总觉得与实际情况有很大的出入,于是就想看一下他们旁边那家人的这份调查表,因为他们家的情况与自己家的情况基本上是一样的,但当自己要求看他们的土地现状调查表时,相关部门却以保护他们的隐私为由拒绝给自己看,那么被征收人是否有权利要求看邻居家的土地现状调查表呢?

  答案是可以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屋征收、土地征收方面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要积极主动地公开,尤其是涉及被征收人利益的一些文件,相关部门必须要依法公开,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

  所以,实践中,如果相关部门人员以该文件涉及别人隐私等理由不给自己看,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他们公开土地现状调查表、评估报告等文件,倘若申请信息公开后,有关部门仍不予公开,或是答复不明确,被征收人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如果投诉、举报后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自己仍然没有看到所申请公开的信息,那么,被征收人还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前就有法院在相关的裁判案例中指出,在涉及第三方的政府信息公开,并不单纯取决于第三方是否同意,更需要考虑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权进行必要的让渡。集体土地征收尽管可能涉及其他户的个人隐私,但为保障土地征收和后续征地行为依法实施,消除被征收农民疑虑和担心,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相关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不应该以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社会稳定为由,不予提供。

  所以实践中,如果广大被征收人在遇到相关部门不予公开相关信息的时候,一定要按上述的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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