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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征地拆迁中会不会遇到强拆?可通过哪些现象知道房屋要被强拆?

  近日,总有人问律师说,在征地拆迁中会不会遇到强拆、逼迁等,事实上,在征地拆迁中,强拆是一种很多见的行为,不过强拆也分“合法强拆”跟“违法强拆”,合法强拆就是经法定程序之后而实施的一种行为,而违法强拆则是未经法定程序,由征收方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的一种行政行为。

  从实践过程中来看,许多被征收人因补偿不合理而拒绝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有的征收方为了尽快实现征收目的,拿到土地,就会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强迫被征收人搬迁,交出土地或房屋,比如我们常见的就有断水、断电,阻断道路,口头上威胁被征收人交房、交地,如你再不搬迁,补偿就会比现在的还要低,或者是在几日内强拆你的房屋等。

  但不管是断水、断电,阻断道路还是未经法定程序的强拆等都是不合法的,大家对此一定要注意。不过,一般情况下,断水、断电、强拆的发生它并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有迹可循的,尤其是强拆。

  有的征收方在对被征收人的一些行为产生不满时,并不会直接强拆掉被征收人的房屋,而是先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针对个别被征收人作出相关的文件,如针对合法建筑,在被征收人因补偿而拒绝签订补偿协议时,会依法对其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或是征收补偿决定。

  作出该文件之后,征收方并不会很快就强制拆除房屋,因为该文件会对被征收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且法律上也规定被征收人有权针对该文件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即相关部门在强制执行前需要保障被征收人相关的权益,所以,从实践过程中的来看,征收方会先将此事放置一段时间,看看被征收人的反应,如果被征收人在收到该文件之后置之不理,也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那么有的征收方则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旦相关部门的强制执行申请获得法院的同意,那么被征收人的房屋可能就保不住了。

  当然了,实践中也不乏这样的征收方,就是在作出征地补偿决定或是补偿决定后,并不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也不会等到期限届满,而是在几天后,甚至当天就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这种强拆行为无论如何都是不合法的。

  而针对征地拆迁中的无证房屋,有的征收方在被征收人拒绝交出房屋,搬迁的情况下,则会直接对被征收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收到这一份文件,同样也意味着,倘若广大被征收人不针对该文件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的话,那么其房屋也有可能是保不住的,不是被合法强拆,就是被违法强拆。

  所以,凯诺律师要着重说的是,一般不管是合法强拆,还是违法强拆,在强拆发生之前,都会有一些蛛丝马迹,但只要广大被征收人能及时地发现并对相关的文件引起足够的重视,那么我们的房屋就不会被强拆,就不会在一夜之间变成土堆。

  总之,最后凯诺律师想要说的是,不管房屋会不会被强拆,不管有没有收到补偿决定,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等文件,只要遇到征地拆迁,就已经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影响,因此,在补偿不合理而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后,一定要及时地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不管有没有被强拆)比如对房屋里、外结构进行拍照、录像,将房屋内比较贵重的物品提前搬到安全的地方,保存好一些票据(如缴纳水、电费的票据,一些购买家具的凭证等)。

  因为,一旦房屋被非法强拆,那么我们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时,可能会因手里没有足够的证据,而无法获得合理、公平的赔偿。所以,知道拆迁以后就收集相关的材料是我们被征收人必须要做的,这也是为日后维权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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