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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土地是想占就能占吗?

  在未保障村民合法权益、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村民的土地,大面积破坏地上的农作物都是不合法的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占用好地。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从上述的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土地不是想怎么征就能怎么征,想怎么占就能怎么占的,必须要按照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的依法进行,否则征收行为必然是不合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相关的判例中就指出,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相关部门在占用土地时,应当要严格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依法征用,但是其在占用土地时,在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及完成征收程序的情况下,就以土地租赁合同的方式代替审批征收占用土地,不仅于法无据,而且还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广大村民,在生活中,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如果在土地未被征收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便与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或是强迫村民与其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等,那么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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