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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拆迁律师:强制拆除房屋后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而言,房屋被违法拆除之后,被征收人自然最关心的便是赔偿标准了,对于赔偿标准,在新《行政赔偿司法解释》还未施行之前,《国家赔偿法》中只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标准,而且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裁判标准。

  但是5月1日起施行的新《行政赔偿司法解释》中给出了明确的赔偿标准,这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咱们被强拆人的利益。

  新《行政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害,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发生时该财产的市场价格计算损失。市场价格无法确定,或者该价格不足以弥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可以采用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违法征收征用土地、房屋,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赔偿,不得少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

  通俗点来说,就是被征收人合法房屋被强拆后,主张行政赔偿的,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要高于或者等于房屋被拆迁时被征收人应当获得的补偿款。

  所以,从2022年5月1日开始,如果在今后的征地拆迁中,房屋被征收方违法征收了,或是拆除了,被征收人所主张的行政赔偿,若少于被征收人通过拆迁获得的补偿安置权益时,那么则是不合理的。

  再简单点讲,在法院判决强拆行为违法后,被征收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法院判决的行政赔偿,一般情况下只多不少,少则不合理。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征地拆迁一般需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征收原则,这也是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违背,否则,一旦侵犯了咱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那么势必要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予全面赔偿,想糊弄过去,那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

  所以,大家在遇到拆迁问题时,尤其是遇到强拆时,广大被强拆人一定要及时地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强拆现场图、视频等,然后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向法院一并提起行政赔偿之诉,保障自己的权益不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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