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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纠纷律师:土地要被政府征收了怎么办?以后生活还有保障吗?

  虽然自新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施行之后,各地在征收土地时按照相关的政策规定,要缩小征地范围,但这并不意味着以后就不会征收土地了,一些基建项目仍然可能需要通过占用土地来实现。

  不过有许多老百姓在看到相关部门发布的一些征收文件或是被村委会告知自家承包地要被征收之后会非常地慌张,也会非常地害怕,通常会认为自己要马上失去耕种了几十年的土地了,自己今后将没有土地耕地,失去了生活来源,以后的日子没有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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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从相关部门发布文件告知被征收人,到具体实施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有的可能几个月,有的可能会一两年)。在我国,征收集体土地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在征收之前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实行,仅凭一份征地告知书或是土地征收公告就想占用土地是不可能。

  我们以河北省为例,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去年发布的《严格建设用地管控若干措施》中的内容,在集体土地征收中,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对不符合公共利益的,一律不得启动土地征收。符合法定条件且确需征收土地的,应当要依法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协议等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及时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

  从以上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征收集体土地相对于来说是比较麻烦,但并不能因征收程序复杂就想怎么占就能怎么占,而且最主要的是,在具体征收过程中,需要依法及时足额地给予被征地农民相关的补偿,保障其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若侵犯被征收人相关权益,补偿无法保障被征地农民以后的生活,那么将不得批准征地。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以及社会保障费用进行测算,及时落实有关费用,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所以,大家在遇到土地征收之后,不用慌张,更不用着急、害怕。只要相关部门确需占用土地,通常都会对被征收人下发各种文件的,大家只要耐心地等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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