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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这个镇拆违40万㎡!这些范围内无手续房屋,都需腾退拆除!时间:2021-08-02 计划拆除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 据小编了解,日前相关网站还发布了“2021年漷县镇集体土地非住宅地上物腾退项目拆迁”中标公告,计划拆除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 随着漷县镇集体土地非宅地上物腾退工作的启动,日前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板块留言咨询相关事项。 Q: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北堤寺村村民,2021年5月22日,由漷县镇委托的第三方测绘机构:北京市粤富华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门对我村原养殖小区进行测绘,于6月5日上门签订测绘成果表,并口头告知要求腾退,于7月份进行拆除,而本村村委并未与我们租赁户进行任何沟通,我们养殖户实际是与村委会签订的租赁协议。 目前需要咨询3个问题: 1、拆除依据是什么? 2、本村村民仅有养殖小区一处住房,是否同期拆除? 3、拆除补偿标准是什么,与无住房户补偿标准是否相同? 4、具体拆除日期是什么时候? A: 经漷县镇核实情况,现回复如下:漷县镇蓝天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您电话核实情况,经核实该养殖场被腾退人为龚先生,并将以下问题作出解答,您对答复表示认可。 1.拆除依据是什么? 漷县镇依照北京市规自分局下发的违建图斑对集体土地上非住宅地上物进行入户摸查情况。对于在违建图斑内的无手续房屋,都需进行腾退拆除。 2.本村村民仅有养殖小区一处住房,是否同期拆除? 若被腾退人为本村村民,且名下无宅基地以及大产权房屋,由村委会出具无宅基地证明,可保留合理面积住房,同时保留的住房面积不再享有腾退补偿政策。 3.拆除补偿标准是什么,与无住房户补偿标准是否相同? 您反映的养殖小区已被纳入本次腾退范围内,如被腾退人于9月30日前完成交房拆除并销账,可根据《通州区漷县镇集体土地上非住宅地上物腾退补偿方案》进行补偿。如被腾退人于9月30日前未完成腾退,则不享受腾退补偿政策。 4.具体拆除日期是什么时候? 根据目前腾退进度及总体任务安排,该养殖场需在2021年7月份完成整体拆除。 据小编了解,在非宅腾退方面,近几年漷县镇陆续发布过工业大院腾退项目拆迁相关公告。 近期的中标公告中显示: 对本项目拆迁范围内的地上物等依据已获批准的拆迁补偿方案,制定详细的拆迁工作计划,计算拆迁补偿和安置费,组织动迁工作,协商拆迁补偿事宜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范围: 2021年漷县镇集体土地非住宅地上物腾退项目所涉及范围内拆迁工作,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 在去年发布的漷县镇工业大院腾退项目(二期)拆迁(C区)招标公告中显示,实施范围北至漷县镇镇域边界,南至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北侧,西至港沟河东侧,东至漷县镇镇域边界。 二期(C区) 据小编了解,关于漷县镇工业大院腾退项目(二期)拆除项目2018年就曾发布过相关公告。 二期项目共包括31个行政村在内的918896万平方米。 二期项目公示内容: 包1:A区总建筑面积295438平方米;共涉及14个行政村,实施地点:北至漷县镇镇域边界,南至规划六路,西至漷县镇镇域边界,东至漷县镇镇域边界; 拆除内容:A区范围内所有建(构)筑拆除工作、渣土清运、场地平整、拆除至室外自然地平等; 包2:B区总建筑面积304462平方米;共涉及7个行政村,实施地点:北至规划六路,南至漷县镇镇域边界,西至漷县镇镇域边界,东至港沟河西侧; 拆除内容:B区范围内所有建(构)筑拆除工作、渣土清运、场地平整、拆除至室外自然地平等; 包3:C区总建筑面积328020平方米;共涉及10个行政村,实施地点:北至漷县镇镇域边界,南至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北侧,西至港沟河东侧,东至漷县镇镇域边界; 拆除内容:C区范围内所有建(构)筑拆除工作、渣土清运、场地平整、拆除至室外自然地平等。 除此之外,漷县镇工业大院还发布过(三期、四期)项目的相关招标公告。 三期、四期 关于三期项目,去年曾发布过相关拆迁追加项目,三期计划腾退30万平方米。而四期项目,之前并未透露具体范围及规模。 相信,随着这些工业大院、非宅的腾退,漷县镇也将迎来更多的发展空间。 经济开发区南区总体规划 另据小编了解,此前还发布了“北京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招标公告”! 规划涉及的范围主要由漷县镇中心区组团和觅子店组团两部分组成,规划面积共计11.5平方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