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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沈阳这些地方将征地拆迁!涉及5个区!补偿方式及标准公布!

时间:2021-03-17     【转载】   来自:沈阳本地宝   阅读

  有多少小伙伴希望自己老家的墙上

  画上一个大大的“拆”字

  这样可以让自己的钱包立刻变鼓?

  春天将至

  沈阳的新一轮“拆迁”要来啦!

  接下来看看

  有哪些区域的人有这个机会?

  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启动公告

  一、征收范围:铁西区彰驿站街道双树村、蔡家村、前庙村、中庙村、大青街道大于村、翟家村、下地村、小挨金村、大潘街道马贝村、赵家村、李达村、铁西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二、被征收面积:总面积53.0343公顷,作为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用地。根据城市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截图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2019年度第116批次

  实施方案启动公告

  一、征收范围:铁西区翟家街道余粮村。

  二、被征收面积:总面积0.5810公顷作为沈阳市2019年度第116批次实施方案用地。根据城市规划,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截图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2019年度第115批次

  实施方案启动公告

  一、征收范围:铁西区大潘街道马贝村、大青街道小挨金村。

  二、被征收面积:总面积2.9297公顷作为沈阳市2019年度第115批次实施方案用地。根据城市规划,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截图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2019年度第105批次

  实施方案启动公告

  一、征收范围:铁西区昆明湖街道共和村。

  二、被征收面积:总面积0.2767公顷作为沈阳市2019年度第105批次实施方案用地。根据城市规划,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截图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至白河高速公路(大东段)

  一、征收范围:大东区前进街道东山农工商联合公司、山梨村、后陵村。

  二、被征收面积:本项目现拟征收集体土地9.5188公顷,其中:东山村0.8918公顷,农用地0.8177公顷、建设用地0.0741公顷;山梨村3.6311公顷,农用地1.8510公顷(耕地0.5727公顷)、建设用地1.7801 公顷;后陵村4.9959公顷,农用地4.7191公顷(耕地1.0621 公顷)、建设用地0.2333公顷、未利用地0.0435公顷。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土地现状详见勘测定界图。(实地位置以区政府委托有关部门的现场放线为准)

截图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三、拟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

  本次拟征收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按《关于及时完成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的函》(辽国土资函(2018)180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18)38号)执行。大东区前进街道东山农工商联合公司区片价格为大东区Ⅰ类片区,区片价格为322.5万元/公顷,实际综合补偿标准322.5万元/公顷山梨村、后陵村区片价格为大东区Ⅱ类片区,区片价格为213万元/公顷,实际综合补偿标准213万元/公顷。除基本农田外,各地类均按1.0调整。

  四、拟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工作,由大东区城市更新局按相关规 定及标准实施,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实际发生额依法补偿。(具体按大东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地上物征收补偿公告实施)

  五、社会保险、保障标准

  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对符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及养老保障的被征地人员,按《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06】49号和《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沈就社办发【2019】6号文件规定执行。

  此次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自参保之日起缴费, 政府统一补贴五年,补贴标准为缴费基数的6%;参加养老保障待遇标准,按开始享受时当地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执行,并随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而调整,目前,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27号),经大东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为858元/人月,参加养老保障费用分别由个人承担30%、村集体承担40%和政府承担30%。

  六、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拟采取的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发放征地补偿费)和社保安置。

  沈阳市2019年度第21批次实施方案

  (辽政地【2020】836号)

  一、征收范围:浑南区李相街道后桑林子村。

  二、被征收面积:批准用地1.7750公顷。其中:农用地1.7750 公顷(含耕地1.6271公顷)。

截图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2019年度第104批次实施方案

  一、征收范围:沈北新区道义街道进步社区

  二、被征收面积:拟征收进步社区集体土地22.4285公顷,作为沈阳市2019年度第104批次实施方案用地。根据城市规划,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截图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三、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0]63号)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20]20号)文件规定, 此次征地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四、地上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数量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具体实施征收土地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安置途径

  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经沈阳市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不需社保安置,并已上报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沈阳市沈北新区2020年度

  第17批次建设用地

  一、征收范围:沈北新区道义街道沟子沿社区

  二、被征收面积:拟征收沟子沿社区范围内集体土地总面积0.4679公顷,作为沈阳市沈北新区2020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根据城市规划,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截图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三、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及时完成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的函》(辽国土资函[2018]180号)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18]38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四、地上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数量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具体实施征收土地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安置途径

  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由道义街道沟子沿社区负责将本次征地参保人员名单和社保费用测算表报送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政策审核无误后,由村集体将社保费用中集体承担部分预存到社保资金专户,相关凭证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皇姑区2020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

  一、征收范围:皇姑区鸭绿江街道田义村

  二、被征收面积:拟征收鸭绿江街道田义村集体土地4.2802公顷。按照城市规划,拟征收土地开发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截图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20]20号)文件规定执行,土地补偿费用为424.5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按其价值和实际损失依法给与相应补偿,青苗补偿按一茬当季作物的产值价计算,由区征收拆迁部门负责。

  四、安置方式

  为保证被征地农民不因失地而降低原有的生产和生活水平,长远生计有保障,区政府对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社保安置方式进行安置,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五、社会保障

  依据《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06]49 号)及《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沈就社办发 [2019]6号)等文件规定,用地批准后,由皇姑区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皇姑区2020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

  一、征收范围:皇姑区鸭绿江街道田义村

  二、被征收面积:拟征收鸭绿江街道田义村集体土地5.9680公顷。按照城市规划,拟征收土地开发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设施用地。

截图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20]20号)文件规定执行,土地补偿费用为424.5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按其价值和实际损失依法给与相应补偿,青苗补偿按一茬当季作物的产值价计算,由区征收拆迁部门负责。

  四、安置方式

  为保证被征地农民不因失地而降低原有的生产和生活水平,长远生计有 保障,区政府对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货币安置、社保安置方式进行安置,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五、社会保障

  依据《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06]49 号)及《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沈就社办发 [2019]6号)等文件规定,用地批准后,由皇姑区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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