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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房屋如何补偿?胎儿有没有补偿?农村土地征收7大问

时间:2021-03-09        阅读

  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但无论是修高铁还是修建高速公路或是扩宽道路,在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征收老百姓的土地,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过,在征收之前,征收单位要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结合被征收土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偿和安置方案,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

  近日,因修建高铁,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阜阳市北站扩能工程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公告。下面我们来梳理一下,阜阳征地是怎么补偿被征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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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补偿内容及标准是什么?

  首先,《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因此,对于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

  建设用地、农用地、耕地:区片标准为5593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20974元/亩,安置补助费34956元/亩,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

  对于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则是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执行。

  那么,如何支付呢?

  根据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规定,征地补偿费是按照《安徽省征地补偿准备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进行支付:

  1、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审定的补偿费用发放名单,依法将征地补偿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属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拨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补偿被征地农民的,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直接拨付至社保基金专户。

  2、征地补偿费用发放情况要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公示。

  房屋征收安置对象都是谁?

  补偿安置方案中规定,房屋征收安置对象为被征地所在地的常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房屋征收安置对象:1.户口转出的现役军人(士官);2.在校大中专学生;3.服刑人员;4.计划内怀孕胎儿;5.夫妻一方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另一方未享受过征收补偿安置或各种国家住房福利政策;6.按《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阜阳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迁出的原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7.其他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征收房屋安置条件的人员。

  被征收房屋面积界定标准是什么?

  经依法批准建设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未依法批准建设的被征收房屋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差额部分按砖木三等结构补偿。但因私自交易等原因造成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该补偿安置方案中还规定了,被征收房屋计算有效面积后的剩余面积、非法买卖土地上建的房屋、确定征收范围内后抢建的房屋以及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在征收过程中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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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是什么?具体如何补偿?

  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一般可以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拟安置房屋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评估平均单价乘以30平方米予以补偿,剩余合法的面积按照被征收房屋重置价的1.2倍给予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实行产权调换,不找差价。经依法批准的房屋建筑面积大于人均30平方米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1:1产权调换,不找差价。实行产权调换后剩余有效面积,按照被征收房屋重置价的1.2倍给予补偿;对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家庭实行奖励,每户可以按每平方米2300元增购30平方米安置房屋;对积极配合征收工作,按时签订征收协议并搬迁完毕的被征收人,可按15平方米/人的奖励标准增购安置房屋。增购价格为每平方米2300元。

  有没有搬迁补助费?

  该补偿安置方案中规定了,是有搬迁补助费标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费的。被征收房屋由征收人实行机械化拆除,就地将旧料粉毁,给予被征收房屋人每平方米20元。搬迁补助费按有效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安置面积每月每平方米7元计算。超过18个月未予安置的,按照原补助标准的两倍继续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对补偿标准不满意要怎么做?

  对于征地补偿标准,因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都不同,所以都是不一样的,仅供被征收人参考。但是,如果被征收人对地方发布的补偿标准不满意,或是认为安置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且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原则,那么被征收人首先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听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如果对修改后的安置补偿方案还不满意,被征收人则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在补偿没有达成一致时,一定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这在昨天发布的文章里面我们都有讲了,这里就不在重复说了。总之,面对补偿不合理,违法的征地拆迁,把握好维权时间,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是被征收人的不二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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