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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爆破施工房屋被损坏,律师介入后法院判决对方给予赔偿

时间:2020-05-25     【原创】   阅读

  近年来,国家的发展还是企业的扩展修建都避免不了要占用老百姓的土地或是房屋。但是在施工或是征收过程中,有时往往会对附近房屋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

  王先生拥有合法的房屋,2014年,相关单位要修建水库。在施工的过程中,每天有一到四次不等用炸药对山体进行爆破施工,每次约用量在二、三吨左右。爆破行为对王先生等人的房屋造成了损坏,虽然王先生等人多次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且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也曾去看过王先生等人房屋的损坏情况,但终究未给予任何的维修和加固,而且此后,爆破行为依旧进行着,这导致王先生等人房屋被损坏的更加严重。

  王先生等人之后又去找水务局反映情况,却被告知去找有关部门,但万万没想到,王先生等人得到的答复是,让他们自己用玻璃胶修复。

  面对因爆破变得极为不安全的房屋,王先生等人决定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联系到了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咨询过后得知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的。随即,王先生等人决定委托凯诺律师事务所的贾启华主任律师代为维权。

  凯诺律师认为,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侵权纠纷案件,于是就决定就相关部门对王先生等人房屋造成的损害依法提起侵权之诉。

  在庭审过程中,相关部门及实施单位互相推诿自己的责任,甚至将责任推脱给其他人。

  凯诺律师认为,王先生等的房屋是合法建筑,其合法财产理应要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任何人以及相关部门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对合法财产加以侵害或是破坏。但是相关单位在进行修建水库时,因爆破行为,导致王先生等人房屋以及其他设施设备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并且给王先生等人也造成了经济损失。

  因此,相关部门对于造成王先生等人损害的,因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相关单位赔偿王先生等人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本案虽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但是只要当事人能及时的请律师介入,让律师针对案情依法提起诉讼,那么合法权益自然就能得到保障,一味的与对方纠缠不仅会错过维权的机会,还会让对方逍遥法外。

  不过凯诺律师要提醒大家的是,因土地征收项目造成不在范围内的房屋遭受到破坏的情形也常常发生,针对这种情况,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以及《物权法》中虽然没有直接有说明如果只有一部分房屋在拆迁范围内或是离拆迁区域很近但影响房屋安全的应该如何处理的法律法规。

  但是如果因征收造成房屋有安全隐患的话,同样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千万不要认为是政府主导的就没有机会获得赔偿,这是一种错误的思维,要知道,只要让律师及时的介入,让律师在背后为自己出谋划策就一定会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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