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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样的“瞒骗战术”征地套路,副区长竟称其他地方都这样做!

时间:2019-12-03        阅读

  据N福建日报报道,宁德市某镇为修路采取“瞒骗战术”征收耕地370多亩。但村民们只见挖田修路不见政府公示、不给留用地、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返还10%新农村建设用地还被强行低价收购。这一系列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引发村民们强烈的质疑。

  而经官方媒体调查发现,当地村民曾多次向当地镇政府和区政府反映以上问题,但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出示了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图表示涉事土地已于前几年便由“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了,但要求其出示“农转非”相关批文手续,对方只称手续齐备却始终不肯出示。

  后又称留用地政策已取消,但会返还10%的新农村建设用地。可是,这10%的新农村建设用地不会落实到村集体头上,镇、区政府用每亩5万元的价格一并收购了!

  并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干部告诉媒体人员,此次征收土地,根本没有依法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

  通过上述的调查可以明确的发现此次修路项目存在诸多违法之处,而在关注本案时,作为被征收被拆迁的你则需要重点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1、公示问题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政府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地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信息,尤其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并且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的三项制度”中第一项就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度要求行政执法要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并且加强事后公开。

  而在征地拆迁中,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和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这样的文件都是切实关系到被拆迁人利益的,公示与否对被拆迁人十分重要,所以,作为被征收人的你千万不要做一个糊涂人,千万不要因征收方给出的征收奖励“丰厚”,就对征地中这些重要的信息不闻不问,殊不知,你丰厚的征收奖励连你应得补偿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在此,凯诺拆迁律师提醒你,遇到征地拆迁此类问题,一定要学会主动了解相关的信息,并且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2、农转非问题

  对于此问题,该文中明确的告知,无论是收储,还是修路、连片开发,或是新农村建设,都必须先经过农用地转变为其他建设用地的审批,像面积达几百亩的大宗农用地,如果要转为非农用地必须经过省政府甚至国务院批准。否则,擅自征用基本农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政。

  3、留用地问题

  针对上述新闻案例中“留用地政策取消”的问题,村民也曾咨询当地省自然资源厅,被告知征收耕地要留给失地村民留用地,面积是被征面积的10%。然而,这回却没有给留用地,这对于失地农民来说,等于断了生活来源。

  并且针对当地镇和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称“留用地政策可由当各地执行规定并已取消”的说法,当地省自然资源厅更是给予了准确的回复称“留用地政策可由各地自行规定并已经取消”的说法是绝对错误的!

  国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民的基本利益,失地后必须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给失地村民10%留用地的政策规定并没有改变,各地政府应依法贯彻实施。此外,征用农用地必须经过省政府“农转用”审批。“这是高压线,各地必须遵守!”

  经过凯诺拆迁律师的讲述,相信大家对该新闻中征地案件所存在的违法点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认知,所以,最后提醒各位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若是有何不妥之处都应及时求助于专业拆迁律师,谨防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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