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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无证房屋可直接拆除?谁规定的?

时间:2019-08-16        阅读

  实际生活中,咨询房屋无证的当事人非常多。在我们国家,因历史、风俗习惯等原因造成的不办理房产证是一种普遍现象。然而当这些无证房屋在遇到拆迁的时候,就会给被征收人带来一定的麻烦,通常拆迁方会以无证为由就将房屋认定成违法建筑的情况比比皆是。

  在拆迁中,将房屋认定成违法建筑则意味着,被征收人在此次拆迁中可能无法获得任何的拆迁补偿,使得被拆迁人落得个房财两空的局面。因此,在弄清楚无证房屋被认定成违法建筑是否可以直接强制拆除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把无证房认定成违法建筑且不予补偿的条件是什么呢?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建设房屋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2008年以后建的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建筑,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依照法定程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简单点来理解,将无证房屋认定成违建的条件就是以下这几点,一、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应当为所在地的规划部门;第二点,违法建筑的认定,应当以相关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准;第三点,违法建筑的认定应当要遵守法定程序,先由执法机关制作立案呈批表,然后进行实地调查,调取涉案房屋证照档案,再出具调查终结报告。

  但是从上述内容来看,如果是2008年以后建的房屋在没有获得合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那么就会被认定成违法建筑且在拆迁时没有补偿。可如果是在2008年以前建的无证房,则意味着拆迁方不能“一刀切”都认定成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零补偿,近年来则成了被征收人闻之色变的说辞,许多老百姓都认为自己的房屋被认定成了违法建筑,遭到强制拆除的可能性就非常的大了,而且无补偿也几乎成了板上钉钉的事儿。那么,无证房屋被认定成违法建筑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吗?

  可以肯定告诉被拆迁人的是“不能”。

  认定无证房屋为违建必须要遵守法律中所规定的程序,否则不能以违建为由拒绝补偿并强制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北京拆迁律师:无证房屋就可以直接强拆?谁规定的?

  第三十七条规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做出强制执行决定。

  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法律明确规定了违法建筑的拆除程序,可是实践过程中,经常有相关部门为了低成本征收,加快拆违进度,不经催告程序、不给当事人留出复议和诉讼期限即实施拆除,给被拆迁人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对此,凯诺律师认为,面对这种野蛮的拆迁,被拆迁人除了要依法维权之外,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不过要注意的,获得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造成损失。也就是说,如果无证房屋最后确认不是违法建筑,但遭到了强制拆除,那么被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如果无证房屋确属于不合法财产,但可利用的建筑材料属于合法财产,那么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最后,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如果在征地拆迁中遇到了拆迁方因促进拆迁而无故将合法房屋认定成违法建筑时,一定要及时的咨询律师,避免合法权益遭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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