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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那些“有家难回”的被拆迁人心里有多苦?

时间:2019-08-01        阅读

  近几年,由于全国房价的上涨,导致很多被拆迁人在面对拆迁补偿方式的选择时大多人第一反应便是选择产权置换,也就是要安置房。但在选择安置房后却有诸多隐患掺杂其中,不是安置房屋按时交付难,就是房屋质量无保障,亦或是房屋面积、户型、朝向以及办证等出现问题,使得众多被拆迁人悔不当初!

凯诺律师办案调查现场拍摄图

  相信很多被拆迁人自己的也曾在网上看到诸多类似的新闻报道,安置房长达八九年之久都未曾建好,安置房入住遥遥无期,使得众多被安置户“有家难回”

  那些等待着安置房建成后结婚,生子,养老入住的众多被拆迁人,早由先前的满怀期待到如今的心灰意冷,“有家难回”滋味着实令人心痛!

  所以,凯诺律师提醒那些还未签订协议或者即将要签订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在选择拆迁补偿方式上一定要尤为慎重。在选择产权置换时,除了注意提前查看是否是现房安置,安置房项目的建设审批手续是否合法等问题外,还需要你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在被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之前,将补偿中易出现的问题一定要提前跟拆迁方约定清楚。例如选择产权置换时,置换比例一定不得低于一比一,要争取在合理的补偿范围内。如果拆迁方只能提供的安置房面积少于你自己房屋的面积时,多余房屋面积可以要求以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发放。

  并且,在选择货币补偿时,防止拆迁方以口头承诺的方式哄骗与你,可以要求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来确定补偿价格,只有在确定最后总的补偿金额能接受的情况下才能下笔签订补偿协议。

  其次,便是签订安置协议时我们一定要注意的问题。签订安置协议前,要先与拆迁方将何时交房、安置房的地理位置、房屋户型、面积等细节性的问题详细约定好。

  然后便是要把约定好的补偿内容都写到安置协议里面,同时一定要将违约责任约定清楚,此项尤为重要。也就是说如果拆迁方没能按时交房,或者安置房质量有问题、面积缩水等情况时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现实生活中就存在很多这种例子,说好的安置房面积是100多平,可在交房时却发现房屋面积大大缩水,而在向相关负责人员询问情况时,他们以剩余面积为平摊面积为由将其打发。所以,对于以上的情况一定要不得不防,详细的将自己所考虑到的问题填写在协议内。

  最后,已经签订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则要注意,在签订安置协议后一定要随时关注施工方的施工进度。若能按时交房的则在交房时要仔细查证验收,此时可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如若存在质量问题,作为被安置人员是有权拒绝的。另外需要注意的便是,如果被拆迁人发现施工方怠于施工,或者由于其他外界原因(例如开发商资金链出现问题等情况)而判断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无法按时交房的,那你就可以考虑拿着安置协议原件来诉诸法院进行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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