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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土地被违法占用,查处获支持!

时间:2018-10-12     【原创】   阅读

  承办拆迁律师:杨小燕、张海东

  杨先生等10人是安徽省A县B镇X村的村民(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章中均使用化名),其分别在村上有承包地,以种植果树为生。有关部门打着废黄河治理工程项目的名义,在未出示任何有效文件的情况下,对杨先生等人的承包地进行违法占地。造成了杨先生等人的归属收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影响到果树年底的收成。杨先生等人找到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占地的行为,但却未得回应。杨先生等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变委托凯诺拆迁律师团杨小燕、张海东律师助其维权。

经过两位律师对本案件的详细分析,发现本地占地确实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为此,2017年12月14日,两位律师通过向A县相关部门邮递了《查处申请书》,请求依法查处有关部门占用杨先生等人承包地的行为违法。但直到法定查处期限届满,都未得到相关部门的任何回复。随后,又向A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A县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查处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并依法继续履行查处职责。却被A县政府已申请人申请查处事由不在A县相关部门执法范畴以及申请人已将投诉事项起诉为由驳回复议申请。但两位拆迁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查处事项属于该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复议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该予以撤销,于是两位律师指导杨先生等10户向A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A县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查处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及判令其在法定限期内依法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并请求撤销A县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书。A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后采纳了两位拆迁律师的代理意见,遂判决A县相关部门于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将查处结果告知杨先生等人;撤销A县人民政府作出的相应行政复议决定。至此本案取得阶段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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