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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违建拆除专业律师:违法建筑被违法强拆后,有没有行政赔偿?

      在违建整治过程中,相关部门未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非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情形并不罕见,但这般操作对当事人来说就如晴天霹雳,必定会让当事人损失不少。那么,面对相关部门的违法强拆,当事人能不能主张相应的赔偿呢?  首先我们需要先明确以下三点:1、房屋究竟是不是违法建筑需要相关部门根据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和认定,相关部门仅凭当事人拿不出房产证便将房屋口头上认定为违法建筑则明显在程序存在不合法。2、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的行为同样也违反了有关规定,也是不合法的

    2022-04-11

  • 北京违建拆除专业律师: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就一定是“违法建筑”吗?

      张先生一家的房屋建设于1986年左右,几年前,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建设,需要征收包括张先生在内的几十户人家,由于拆迁补偿不合理,张先生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随后,张先生的房屋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对张先生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其理由是张先生家的房屋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没有依法登记,所以被要求其限期自行拆除。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张先生百思不得其解....那么,张先生家的房屋应不应该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呢?  想必大家都知道,合法建筑一定是通过合法程序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且办理

    2022-03-25

  • 北京违建拆除律师:征地拆迁中,房屋被认定为“违建”的几种可能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许多被征收人的房屋总会因各种原因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后,相信绝大多数被征收人都会非常地困惑,自己好端端住了十几年的房屋或是使用了多年的房屋怎么能成了“违法建筑”呢?  其实在征地拆迁中,相关部门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多数情况下无非就是有以下目的,一是被征收人因补偿低而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征收方可能会为了推进征收工作,便以“拆违促拆迁”的方式来达到目的,二是,大概率是为了降低征收补偿,所以才将被征收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 

    2022-03-24

  • 北京违建拆除纠纷律师:以“违建”促拆迁?这样的歪主意恐怕行不通

     目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发展的重要阶段,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征地拆迁活动自然是无可避免的。想必不少老百姓都深有体会,征地拆迁切切实实地关乎着咱们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稍有一点违法违规的行为都有可能让被征收人陷入困境,不能自拔。  因此,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我国出台了不少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比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中对征地拆迁程序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实践过程中,有些用地单位为了尽快完成征迁工作,常常会违反法律规定,使用一些

    2022-02-23

  • 违建拆除纠纷律师:违法建筑的认定至强制拆除程序

      一般而言,如果房屋在未经过村委会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擅自占用耕地、农用地甚至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那么一旦被发现就会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至拆除。  尤其是在征地拆迁中,由于被征收人房屋因各个原因导致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无证房屋非常的多,但对于这样的无证房屋,征收方常会一刀切的直接认定为违建对被征收人不予补偿或是少补偿。可征收方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

    2021-09-02

  • “合意违法”下的违建拆除费谁该承担

      原标题:“合意违法”下的违建拆除费谁该承担  (作者单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2009年10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用期间,乙公司在租赁场地上搭建了违法建筑,甲公司知晓后,与乙公司达成协议,约定搭建的违法建筑在租赁期内由乙公司使用,租赁期届满后,不能拆除,归甲公司所有,同时甲公司增加了相应租金。租赁期内,政府拆违办就区域内的违法建筑进行了集中清查登记。租赁期满后,乙公司于2016年12月搬离。2017年3月,政府拆违办出具《专项整治工作告知书》,要求乙公司自行将搭建的违法建筑拆除完毕。因乙公司已退租,政府

    2020-08-05

  • “公益诉讼+网格”,侵占河道10余年违法建筑终于拆除了!

      “你们放心,我一定在最短时间内把侵占的河道恢复原状,保证今年汛期排洪不受影响。”  近日,徐州经开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包挂网格过程中,了解到一违法侵占河道案件对当地村民造成较大影响。该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有效推动侵占河道违章建筑依法拆除,有力化解矛盾纠纷,充分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前后河道违章建筑拆除前后对比图  发现线索  2007年,徐州市贾汪区一村民张某擅自将301国道南青黄路一河沟填平约400米,建设了个人厂房。该河沟自1956年建设以来,承担了防洪排涝、农业灌溉等重要公益性作用的农村河道

    2020-05-18

  • 凯诺律师说法:拆违也要依法,这几个程序一个也不能少!

    违法建筑不仅影响城市的整体规划以及市容景观,更对社会公共安全等社会利益造成一定的侵害。违法建筑的诞生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为代价,侵占有限的公共资源,又是引发社会纠纷的根源所在,并不利于当前和谐社会的建设....

    2019-10-31

  • 这些违建斱拆了,大多“藏身”居民小区丨社区+城管,拆违不手软

    挤占居民楼一角私建食杂店、占用消防通道盖仓库、挤占人行道或在单元门旁私搭门斗……6日,南岗区拆违“百日攻坚战”重拳继续伸向社区庭院,又一批占用消防通道、挤占百姓空间的违建房屋被依法....

    2019-05-09

  • 【收案公告】凯诺拆迁律师介入中牟县汽修店违建拆除纠纷案

    中牟县地处中原腹地、黄河之滨,西邻省会郑州,东接古都开封,俨然成为作为郑汴一体化的核心区域,兼容并收两市开拓进取之气魄、深厚文化之底蕴,以自身独特的优势和明晰的思路,以喷薄迸发之势,开启都市生态田园城

    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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